为树立全民阅读的先进典型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引导全社会形成“多读书、读好书、善读书”的文明风尚。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、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开展“最美阅读者/最美阅读推广人”推选活动。
一、推选范围
凡在清远市生活、工作和学习,不限年龄、职业,符合下列标准,均可推荐参与清远“最美阅读者/最美阅读推广人”的评选活动。
二、推选标准
(一)“最美阅读者”
1.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传播社会正能量;
2.热爱阅读,有良好的阅读习惯;个人有一定数量的藏书,内容健康,积极向上;每周阅读时间不少于7小时,年均阅读量30本以上;
3.具有撰写读书笔记、心得体会、书评等习惯,能学以致用,有一定的阅读成效,有作品发表或获奖优先考虑;
4.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公益活动,乐于分享好书和传递阅读理念,引领阅读风尚,能感染、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阅读,在邻里、社区、村镇、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(二)“最美阅读推广人”
1.具备“最美阅读者”的推选条件;
2.至少有1年以上的阅读推广工作实践,担任阅读团体负责人或阅读项目的发起人;
3.有定期组织各类与阅读有关的分享会、读书会等活动,受众面广,社会反响良好,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在倡导全民阅读方面有显著成绩。
评选流程
(一)发动推荐:2020年4月23日—6月20日
采取个人自荐、单位推荐、他人举荐等方式进行推荐征集。符合条件并有兴趣的社会人士可自荐或推荐他人。
(二)初选公示:2020年6月30日前
在所有的推荐人中选出15名候选人名单,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。
(三)公众投票:2020年7月15日前
公布初评“最美阅读者/最美阅读推广人”候选名单,接受公众投票,网络投票占分20%,主管部门评选占分80%。
(四)最终评审:2020年7月20日前
由相关部门、媒体、文化界人士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。评选出“最美阅读者/最美阅读推广人”共10名。
(五)宣传传播:2020年8月9日—10月1日
1.市广播电视台制作“最美阅读者/最美阅读推广人”宣传片,电视、电台、报社开设“最美阅读者/最美阅读推广人”专题或专栏,对获评者进行人物专访,展播他们的阅读故事、读书箴言、阅读成果等,向市民推荐一本好书,并朗读一段经典美文。
2.“最美阅读者/最美阅读推广人”的读书照片、读书箴言、推荐书籍将做成精美海报,在各级公共图书馆、书店等公共阅读空间进行展示。
3.组织开展“最美阅读者/最美阅读推广人”读书分享会或领读会。
(六)交流表彰:2020年9月下旬
参加2020年清远市道德模范与行业最美人物现场交流活动,表彰颁发荣誉证书,并按《2020年清远市时代楷模、道德模范、最美人物等先进模范评选表彰办法》奖励机制落实。
三、联系方式
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把推荐表+资格审核表+详细事迹材料(字数不少于2000字)+图片材料(三张以上高清相片,其中包含一张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,两张为读书生活照,格式为jpg),报送至邮箱:1754800869@qq.com,邮件名称注明:“最美阅读者/最美阅读推广人”推荐材料。
联系电话:0763-2229068,联系人:黄露露。
清远市最美人物推荐表
姓 名 | 性别 | 文化 程度 | 照片 (大1寸免冠) | ||||
单位及 职务 | 出生 年月 | 政治 面貌 | |||||
参加工作时间 | 联系 电话 | ||||||
推荐单位 | 联系人 | 联系 电话 | |||||
推荐类别 | 最美阅读者 □ 最美阅读推广人 □
| 阅读状况 | 年个人阅读量(册): 个人或家庭藏书量(册): | ||||
读书 箴言 或 心得 | |||||||
曾 获 荣 誉 | |||||||
事 迹 标 题 | |||||||
候
选
人
简
要
事
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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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|
年 月 日 (盖章) | ||||||
县(市、区)主 管单位 审核意见 |
年 月 日 (盖章) | ||||||
市各主 管单位 评委会 意见 |
年 月 日 | ||||||
备注 |
注:1、此表可按格式自行复制,简要事迹限300字以内(宋体,小四字体)。
2、推荐表请发至邮箱1754800869@qq.com,并上传三张以上相片,其中包含一张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,两张为读书生活照,格式为jpg,邮件名称注明“‘最美阅读者’推荐材料”。联系电话:0763-2229068,联系人:黄露露。